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道路畅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施工车辆进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施工车辆管理
校内施工车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二级单位确需施工的,需做好施工车辆及人员管理工作,告知施工单位车辆入校前向保卫部(处)进行备案登记,没有报备的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所有施工车辆需签订《校内施工车辆告知书》,按规定时段进出和施工作业、注意行车安全、规范停车、配备必要安全设备。如有损坏学校的相关设施设备,需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按实价赔偿。
违反学校规定的施工车辆,保卫部(处)有权对该车辆所属施工单位所有施工车辆作出7日禁止入校处理。
二、实行时间及报备地点
2023年11月6日起,各施工单位入校施工前需携带工程相关资料到施工校区进行报备。报备地点及联系人见下表:
施工车辆入校报备地点汇总表
校区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校本部 |
第二办公楼130 |
孙老师 |
88836119 |
南校区 |
南校区保卫科106 |
谭老师 |
88837555 |
新校区 |
新校区保卫科 |
姚老师 |
88876900 |
铁道校区 |
铁道校区办公楼105 |
何老师 |
82655147 |
湘雅新校区 |
孝骞楼139 |
陈老师 |
82650226 |
湘雅老校区 |
湘雅老校区保卫办103 |
钟老师 |
84805110 |
保卫部(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