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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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立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31日上午,由学校保卫处牵头,组织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基建处、信息与网络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单位在二办424会议室召开了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会。现根据会议内容,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学校办公室:

1.负责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接待工作;

2.负责收集各类维稳信息工作。

二、宣传部:

1.对各类舆情要及时掌控,做好正确引导;

2.做好突发事件的媒体接待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

1.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

2.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和风险预警预防;

3.做好少数民族学生 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对重点人员、问题学生的心理、思想动态和行踪动向及时掌控。

四、团委:

1.对学生社团的各类活动要按照学校规定严格审批把关;

2.对舆情要及时掌控、及时反馈;

3.负责各类活动的组织,落实安全要求。

五、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1负责对学校各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2负责对实验室危化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勤保障部:

1.负责校舍、校车、饮食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2.负责校内维修工地的施工安全和隐患排查;

3.负责校园内高坎、围墙、护坡的安全隐患排查;

4.负责对校园的高空枯枝的修剪,负责架空电源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

5.负责对后勤保障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电梯、行车、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七、基建处:

1.负责新建工地的施工安全和隐患排查;

2.负责学校周边围墙、高坎、护坡的安全隐患排查。

八、信息与网络中心:

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九、资产经营公司:

1.负责对各产业单位危化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检查生产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职责分工的落实情况。

十、保卫处:

1.负责收集各单位情况;

2.负责对全校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

4.负责督导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时限为一个月,请以上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在清明节和五一节前分两个阶段,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请以上单位于5月10日前报保卫处(安委办,二办105室,联系电话:88836119,邮箱:yangxin1107@163.com。)

保卫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