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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安全学生公寓项目用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安全学生公寓项目用电改造工程已经中南大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南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安全学生公寓项目用电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南校区、湘雅校区、铁道校区

2.3 规 模:本工程项目为中南大学安全学生公寓项目用电改造工程,包含新增电表及控制线路。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中南大学安全学生公寓项目用电改造工程,详细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湖南省公安厅或安防协会颁布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壹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1月29日17:00时(每日9:00至11:30,15:00 至 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述原件(所有证件应均处于有效期内。除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人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到中南大学校本部二办公楼124室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登记资料;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关键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以上资料验原件(资质等级证书除外)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开标前将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在建项目查询,投标时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关键岗位人员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29489860@QQ.com。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南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左家垅中南大学校本部甘棠1栋105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南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中南大学纪检部门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南大学

联 系 人:周 鹏

电 话:0731-88879468

地 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保卫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