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规范升华学生公寓非机动车辆管理,寒假期间,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将升华学生公寓内未按要求移至新校区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分别移至升华学生公寓八食堂旁边篮球场、南一舍后坪和新校区保卫科停车坪进行集中管理。为做好开学后被移动非机动车辆的认领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被集中管理的非机动车辆的车主于2月23日-3月22日(8:00-17:30)联系南校区保卫科(0731-88837555),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和车辆钥匙到指定地点进行认领。逾期未被认领的非机动车辆视为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辆,学校将进行集中清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大家理解和支持!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2月21日
(一审:涂纤 二审:刘诚 三审: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