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二级单位在房屋修缮、装修工程立项后,选定施工单位。
第二步:到所在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中南大学房屋修缮、装修工程审批表》(校本部、南校区、新校区统一在(保卫处安委办)校本部二办105室领取,湘雅校区在湘雅医学院教学办公楼143办公室领取,铁道校区在铁道保卫办消防科103办公室领取)。
第三步:二级单位在未动工前填写好表格,将表格送至基建处、后勤保障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将该表送至领表处,由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批、登记,审批内容为: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工程设计图纸、平面图、电气线路平面图、施工资质证书、立剖面图。
第四步:在施工期间,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涉及隔墙装修、吊顶装修、电源线路铺设、屋面防水处理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第五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达标后,由二级单位申报验收时间,并组织基建处、后勤保障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