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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车辆入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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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道路畅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施工车辆进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施工车辆管理

校内施工车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二级单位确需施工的,需做好施工车辆及人员管理工作,告知施工单位车辆入校前向保卫部(处)进行备案登记,没有报备的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所有施工车辆需签订《校内施工车辆告知书》,按规定时段进出和施工作业、注意行车安全、规范停车、配备必要安全设备。如有损坏学校的相关设施设备,需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按实价赔偿。

违反学校规定的施工车辆,保卫部(处)有权对该车辆所属施工单位所有施工车辆作出7日禁止入校处理。

二、实行时间及报备地点

2023年11月6日起,各施工单位入校施工前需携带工程相关资料到施工校区进行报备。报备地点及联系人见下表:



施工车辆入校报备地点汇总表

办公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校本部

第二办公楼130

孙老师

88836119

南校区

南校区保卫科106

谭老师

88837555

新校区

新校区保卫科

姚老师

88876900

铁道校区

铁道校区办公楼105

何老师

82655147

湘雅新校区

孝骞楼139

陈老师

82650226

湘雅老校区

湘雅老校区保卫办103

钟老师

84805110

保卫部(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校内施工车辆告知书.doc